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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5月16日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年报披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保留意见主要涉及公司与泉州吉川和北京新恒的交易事项、在建工程太阳能热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相关生产线减值情况、玉门100MW光热发电项目减值情况。
公司被要求结合泉州吉川、北京新恒的主要股东、董监高等情况,说明公司与泉州吉川、北京新恒三者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并进一步说明公司将原拟向泉州吉川采购的光热槽式镜板生产线转换为向北京新恒采购相关标的物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转换前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情况;说明截至目前泉州吉川应退公司77亿元款项的支付进展、后续支付安排、对方是否具备支付能力以及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催收安排。
结合主营业务、结算周期、信用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分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低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布情况,说明公司大额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能收回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的情形;说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前十名所涉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交易金额、账龄、应收账款余额、未能收回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追偿措施、欠款方与公司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未对55亿元光热发电应收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结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减值测试过程及主要参数情况,说明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利润的情形;结合前述事项,说明公司与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有关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结合营业收入和期末在手订单的变动情况,说明各存货项目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和期末在手订单的匹配性;说明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其具体内容、库龄、周转情况、可变现净值、合同履约情况等说明对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是否存在产品滞销情形;结合发出商品对应的前五名客户、销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出库时间、验收及付款安排等,说明2021年末、2022年末发出商品余额持续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期后结转情况,说明发出商品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