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中会发生很多状况,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权是一项很重要的权利,但继承权也是可以放弃的。
上海离婚律师看到后台有朋友留言:父亲去世,母亲放弃房产继承权,房子可否直接由儿子继承?
儿子能否继承,首先需要确定该房产属于父亲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父亲和母亲的婚后财产,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继承人。一般来说,如果房屋是父亲结婚后和您母亲购买的,那么房屋中有1/2份额属于母亲,1/2份额属于父亲,当的父亲去世后,没有任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父亲的1/2份额应该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父亲的父母、妻子和儿子继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如果父亲的父母早已去世,而妻子放弃继承,那么儿子将继承父亲的1/2份额,和母亲共有此房屋,各占1/2,房子不能直接归儿子所有,除非母亲将他1/2份额赠送给儿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有时在房产继承时会出现家庭内部纷争,影响家庭和谐关系,这时候需要彼此之间相互写协商,或者提起诉讼。必要时及时咨询律师。有其他关于婚姻纠纷、诉讼离婚、离婚财产、离婚子女抚养权、分家析产、遗产继承等婚姻家事问题的,可以随时咨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一对一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