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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某地“海鲜加工广场短斤缺两”引关注。5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经核查,涉事商户将海鲜称重塑料筐重量计入账单结算,存在短斤缺两违法经营行为。执法部门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将涉事商户清退出场,并对涉事商户罚款30万元;责令该海鲜加工广场全面停业整顿,并对其罚款10万元。
不法奸商短斤缺两不仅缺损商德,而且违法。作为个案,当地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理所当然,不值置喙。我的问题是,个案传递的多重警示信号,应引发多方反思。
据通报,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与消费者取得联系,并赶赴现场开展调查。也就是说,相关监管是接到举报后的被动查处,属于事后补救性质的被动监管,而非事前防范、事中介入性质的主动监管。不妨试问,假如没有消费者举报,奸商短斤缺两问题会被主动发现吗?此问,难道不值得相关监管部门反思吗?
报道称,当事消费者一行到涉事海鲜加工广场购买海鲜后,用自带秤具复秤时,发现商家存在短斤缺两经营行为,随后拨打热线投诉。设想两点:其一,假如不是消费者对自己消费权益“复秤”,会发现短斤缺两侵权问题吗?再则,假如不是对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依不饶,会有上述查处结果吗?其二,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消费者对自己权益如此较真?日常能否自觉关注和主动维护自身权益,显然值得更多消费者反思。
对市场管理方而言,假如日常监管责任到位,涉事商户作弊,实施短斤缺两违法经营行为会发生并得逞吗?进一步诘问,本广场内撞到“枪口上”的商户出事了,其他商户中是否还有类似“漏网之鱼”?这些疑问,需要市场管理方在海鲜加工广场停业整顿期间反思排查厘清。
本案只是发生于一时一地的个案,其他地方到底有没有类似情形?恐怕谁也不敢担保给出确定性答案。从这个意义上说,其他地方各方关注本案时,不应仅仅只有围观看热闹,而更应将之视为警示信号,进而本着问题导向,从教育加力、监管补位等方面自省自查,杜绝类似事件在自己的地盘重演。 陈庆贵